叶海波 相梦垚:我国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现状与展望,《质量与认证》,2024年第3期。摘要: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引发了诸多担忧,世界各国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治理路径。我国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出软法和硬法共处、多主体协同共治、分类施策的特点。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场景应用融合创新,国际协同共治发展,我国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将会呈现出四个主要趋势,即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更加紧密,人工智能标准...
叶海波 相梦垚: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协同的实践审视与体制机制创新,《深圳社会科学》,2024年5月第7卷第3期。摘要:立法协同是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模式和规则衔接的基本路径,其不同于理论与实务界热议的“规则衔接”。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准一体化、多中心、多平台的整体发展路径初步成型,但囿于粤港澳三地政治制度、法律传统以及立法权限的差异,大湾区规则衔接主要采取...
向凡:An Examination of the Power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to Issue Directives to the Chief Executive under the Hong Kong Basic Law期刊名:《Hong Kong Law Journal》(SSCI),2023年第53卷第3期ABSTRACT: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power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CPG) to issue directives to the Chief Executive (CE) under art 48(8) of the Hong Kong Basic Law (BL). It sugges...
孙成:备案审查制度在香港的运行空间,《港澳研究》,2023年第3期。摘要: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反复强调要在香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但如何能让一项基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的监督制度有效嵌入香港法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制难题。在香港基本法制定过程中,为了弥合两地法律监督理念差异,立法者引入“分工负责审查模式”、通过对“审查依据”“审查对象”“纠错方式”的三重设置,将备案审查在香港的功能框定在一个重要...
马发腾、邹平学:与《香港国安法》相衔接谋划《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的思考,《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摘要: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繁荣稳定,中央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香港国安法》)。然而,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香港特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卢雯雯:香港基本法紧急状态条款的解释方法与规范内涵,《港澳研究》(CSSCI,AMI)2023年第2期,第14-31页。摘要:香港基本法第18条第4款关于紧急状态的进入、程序和后果与现行宪法并不一致,因基本法制定所依据的是八二宪法的戒严条款,与修宪之后的紧急状态条款产生差异。紧急状态制度旨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在解释时应引入宪法条款构建目的,结合基本法其他条款考查语境,将宪法、基本法紧急状态条款及香港国安法的...
叶海波:企业合规立法的宪法根据,《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北大核心,CSSCI,AMI)2023年第4期,第3-14页。 摘要:完善企业合规立法是化解改革试点面临的诸多困境的基本路径。作为国家立法活动,企业合规立法必须“根据宪法”,符合宪法的要求。中国现行宪法“序言”最后一段和第5条属于旨在形成宪法权威的目标和原则条款,这一条款具有双重含义,既明确规定企业“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积极守法义务,也课予国家...
赵桃桃:Governance Challenge and Tiered State Assistance: The Fiscal Gap in the Chinese Ethnic Tibetan Autonomous Areas期刊名: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SSCI一区,IF3.748),2023ABSTRACT:Contrary to the arguments in most of the literatur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f China applies diversified rather than homogenous measures to govern its Ethnic Tibetan Autonomous Areas (ETAA). Applying the ...
叶海波,雷一蓓:《监察官法》与《公务员法》的适用与衔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 摘要:根据《监察官法》第66条和《公务员法》第3条的规定,两法首先需要衔接义务规定,包括《监察法》第55条、第56条以及《监察官法》第10条与《公务员法》第14条的衔接适用;其次需要衔接权利规定,包括《监察官法》第11条与《公务员法》第15条的衔接适用;最后需要衔接管理规定,包括《监察官法》第五章“监察官的管理”与《公....
周乐军: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重复审查”,《比较法研究》(北大核心,CSSCI)2022年第5期。 摘要:规范性文件所具有的普遍适用性与司法审查中的不可撤销性,在前后两个案件中,产生了规范性文件重复审查的问题。与行政行为的一事不再理不同,在既判力客观范围限缩模式下,规范性文件重复审查的构成存在结构性障碍,但以争点效为核心的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模式可以补足重复审查的构成基础。争点效适用的均衡性、合....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