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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共识”否定中央宪制权力/张定淮

“七条共识”否定中央宪制权力/张定淮

2013-05-14 04:25:03 来源:大公报

  “真普选联盟”提出的“七条共识”,试图借所谓的香港民意作为对抗中央的筹码,当中存在?多处与《基本法》严重相违背的内容;在提名委员会的产生问题上,他们是要完全推翻了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并摆出了要与中央对?干的架势。这是一种“威胁性”的行为,目的在于否定中央政府的宪制权力。

  59日,香港“真普选联盟”提出了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的七条初步意见。对此,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威胁性”的行为,目的在于否定中央政府的宪制权力。为了说明笔者的这种推断,我们是有必要对香港的地位及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作出解释。

  中央主导权不容置疑

  特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结果。鉴于中国的国家主体实行的是一种高度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基本法》在调节中央与特区关系的问题上是发挥?这样两个基本功能:其一,是明确了香港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的范围;其二,是表达了中央为了实现国家统一而承诺做出的自我克制。因此,在两者关系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严格按《基本法》办事是一种不二选择。

  “一国两制”框架下的香港政制发展,尤其是在行政长官的选举问题上,中央的主导权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具有双重职能的行政长官承担?对特区和中央政府负责的双重责任。为此,《基本法》第45条对行政长官的实质任命权做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即,在香港不论是通过选举或通过协商产生的行政长官均须由中央政府任命。不仅如此,《基本法》还规定中央政府具有对特区主要官员的任命权。这些规定在保证香港特区对中央政府效忠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现在香港出现的问题是什么呢?简单说来,就是香港有一部分极端的反对派人士认为中央行将在香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不是一种真的普选,而是一种预设条件的选举。其作出这样指责的依据就是上月底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的那个讲话中明确提出的“中央政府不能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

  借民意迫中央就范

  香港社会是一个自由特徵十分突出的社会。如果这些反对派人士以一种商量的姿态对未来普选行政长官提出“意见”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他们不是这样,而是以一种威胁的口琚A以恐吓的手段──佔领中环──为要挟,企图迫使中央政府就范,而“佔领中环”这个词,据发明者的描述,就是要瘫痪中环。

  分析由二十多名反对派政党议员组成的“真普选联盟”提出的这份名为“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初步意见”,笔者认为,对其可以做出如下解读:

  其一,它试图借所谓的香港民意作为对抗中央的筹码。众所周知,关于香港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问题,特区政府尚未启动社会谘询程序,“真普选联盟”以捷足先登的姿态提出所谓“七点共识”并声称以此作为收集香港市民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意见的“依据”。这是试图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所谓“民意”,并藉此对中央施压的举动。

  其二,所谓的“七条共识”意见中,存在?多处与《基本法》严重相违背的内容。如,在行政长官选举中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提名权问题上他们仍然依据的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款,而不是基本法的相关条款,这一点在香港极具欺骗性。因为人们是不太了解中国并未加入这一《公约》的事实以及基本法第39条“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规定存在?“保留的内涵”。

  摆出与中央对?干架势

  其三,在提名委员会的产生问题上,他们是要完全推翻了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并摆出了要与中央对?干的架势。中央的意图十分明确,这就是乔晓阳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的两个前提:一个前提是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另一个前提就是不能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如果不能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香港的政改谘询是不宜展开的,政改程序所应当遵循的五部曲也当然不能展开。而“真普选联盟”除提出“一人一票”产生提名委员会的主张外,还公然要求未来取消提名委员会制度。

  中央领导人提出保证“爱国爱港”力量在港长期执政,极端反对派就理解为是中央排斥泛民人士的举动。乔晓阳明确了“与中央对?干的人不能做行政长官”的态度后,他们认为中央是不想搞“真普选”。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演绎,只有坚决与中央对?干的人当选为行政长官,香港的行政长官普选才是真普选。笔者所不能理解的是,中央对于国家内的一个特殊地区的政治发展进行主导是毋庸置疑的事,更何况这种制度发展安排还以法律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如果任容香港现在的状况长此以往,香港到底还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作者为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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