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术硕士以培养政治方向坚定正确,品德兼优,法治意识浓厚,专业知识扎实,能独立从事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实际部门工作的高层次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
一、培养特色
1. 科研为本。学院将学生独立研究能力的培养作为重中之重。学院强调“科研就是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的办学理念。在研究生导师加强科研投入的同时,也为学生创造了开展科学研究的学习氛围。
2. 兼顾实践。学院注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创新。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开展案例式教学、各类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法律实习,以及各类专业赛事等。学院拥有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两级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律师协会、知名律师事务所、知名企业等在内超过三十家的稳定实习联系单位。
3. 多方交流。学院积极为研究生的校内外交流交换创造条件,并常年开设系列学术及实务讲座,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或实务界精英主讲。
4. 多向发展。学院众多研究生毕业后或通过严格的考试成为各省市公检法司等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加盟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实务,或成为企业单位的法务精英,或选择到港澳及国外知名大学留学深造或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具体条件以深圳大学研招网官网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
招生院系:105法学院
招生专业:030100法学
研究方向:
01国际法学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刑法学
04经济法学
05民商法学
06法学理论
07诉讼法学
08知识产权法学
四、学制:3年。
五、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六、学历与学位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学位。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留意深圳大学研招网官方通知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55-86567912(徐老师)
邮箱:xufang@szu.edu.cn(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