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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学术论文

邹平学:“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的法理逻辑与实践展开》

           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在《澳门法学》2026年第1期发表学术论文《“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的法理逻辑与实践展开》

【摘要】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是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必然要求,其宪制依据源自宪法和基本法。从“坚持行政主导”到“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这一话语转变标志着对行政主导体制的认知由制度确认进入效能优化的新阶段,行政主导体制的优势最终要体现为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管治成效。从角色定位看,行政主导体制以行政长官为核心,在特别行政区治理中居于超然地位,其最核心的角色是连接中央与特区的关键枢纽。同时,作为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特区的整体治理成效承担首要责任。随着“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下处理好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尤为重要,未来应当坚持行政与立法以协作配合为良性互动模式的基本原则,以高官问责制为核心的公务员改革作为执行保障,并最终以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管治成效作为对行政与立法协作的检验。

【关键词】行政主导 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 “一国两制” 行政长官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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