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波,刘梦妮:逮捕批准机构的功能适当性审视,《法治论坛》(CSSCI)2021年第4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捕诉部门分分合合,与之伴随的是激烈的理论之争。捕诉关系的改革涉及逮捕批准机构的再造,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遵循,符合功能适当原则。与捕诉分离模式相比,捕诉合一模式可能导致以公诉条件吸收逮捕条件,也不能必然保证"正确地"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的内部结构再造应当抛弃诉讼阶段模式和追诉中心主义,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围绕批准逮捕权展开,以构造功能适当的批捕机构为要务。
关键词:逮捕批准;捕诉合一;捕诉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功能适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