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香港国安法与本地法律的衔接”专题研讨会在深圳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指导,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部、中山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等单位的四十多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参加会议。
上午开幕式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主持,深圳大学副校长李永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兆业先后致辞。
李永华表示,深圳大学毗邻港澳,拥有开展港澳研究的独特地缘优势、专业优势和社会优势。深圳大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是深圳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心从成立以来就“一国两制”和港澳基本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参加中央领导同志主持的港澳工作专家座谈会。中心在咨政服务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体现了深大在港澳研究方面的研究使命、较高研究水准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是深圳大学人文社科建设与学科创新的典范。
杨兆业表示,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这次释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明确清晰路径来解决当前问题及今后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二是为准确适用本地有关法律提供明确指引,进一步促进本地有关法律和香港国安法有效衔接;三是落实、维护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贯彻落实。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以来,不断取得实践成果,各位学者要加强研究、深入探讨。
开幕式结束后,紧接着进入专题研讨环节。议题一“香港国安法与普通法原则的协调”由湘潭大学法学部部长、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卢雯雯,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海波教授和研究生王宇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佩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潇潇分别以“《香港国安法》在香港特区的司法解释方法”“《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空间效力”“香港国安法与普通法解释方法:争议、原则与实践”“香港国安法与普通法原则协调——以先例学说和无罪推定原则为例”“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时间效力”“《香港国安法》中审慎保释制度的司法适用”为题作发言。
下午,议题二“香港国安法配套立法的体系化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主持。顾敏康教授,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郭天武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问题知名评论员宋小庄(由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李卓代读),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特聘副研究员底高扬等4位发言人分别以“以23条立法为契机,构建国安法完整法律体系”“香港国安法实施问题的思考”“对香港国安法配套立法的认识”“香港国安法配套立法的基本法理探析”为题作发言。
议题三“香港国安法与本地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关系及衔接”由黄明涛教授主持,陈欣新研究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王江雨教授,香港大律师、原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管马耀添和香港大律师谭智杨,邹平学教授分别以“《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本地刑事法律衔接”“国安法的法律移植意义:一个大陆法系对普通法系法律输出的案例”“前沿探视:香港特区普通法法律制度如何落实国安法第4及5条的规定”“香港国安法与本地法律相衔接的几个问题”为题作发言。
每个议题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就具体问题向该节发言人提问,互动精彩,讨论热烈。
会议最后由郭天武教授作总结。他表示,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香港国安法与本地立法的衔接问题做了深入探讨,安排紧凑,内容聚焦,讨论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且颇具深度。并代表主办方向抽出时间参加这次研讨会的各位学者、同学,以及承办单位和会务组全体师生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