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上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与澳门基金会在澳门基金会总部签署了开展“澳门基本法及澳门法律”课题研究合作协议。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徐泽,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会长廖泽云、理事长崔世昌,深圳大学副校长阮双琛,澳门中联办研究室主任陈永浩、澳门基金会行政委员会委员区荣智、黎振强和锺怡等出席了签约仪式。我校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董立坤教授与澳门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吴志良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规定,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应按照计划组织内地、澳门及海外学者,对澳门基本法以及“一国两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层次、系统综合研究,及进行与研究相关的活动,包括举办研讨会与讲座、承担研究课题、出版研究丛书、推出研究专栏及论文等;澳门基金会向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签约之前,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与澳门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举行了会谈。阮双琛介绍了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的有关情况,对澳门基金会支持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表示感谢。表示深圳大学将大力支持中心和基金会的合作,努力提供各种便利。吴志良介绍了澳门基金会在推动澳门法律和基本法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就此次合作所要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法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对此次合作表达了很高的期望。
签约仪式结束后,董立坤教授一行又于6月2日下午拜访了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与杨允中主任、许昌教授等会谈;晚上,与澳门大学法学院刘高龙院长以及长期从事澳门基本法研究的骆伟健、赵国强、蒋朝阳、邱庭彪等教授就未来的合作事宜进行了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