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粤港澳法学教育交流合作工作座谈在深圳大学举行。根据会议安排,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专家16日上午到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参观交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研究室巡视员潘小达,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办主任许兰,省教育厅港澳台办副主任周国平,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向来宾介绍了中心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港澳法学教育交流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与会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