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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彭定康先生自重!

请彭定康先生自重!

末代港督(1992年至1997)彭定康在香港回归前因为在其任内旨在迅速提高立法机构权利和地位而发动挑战《基本法》关于香港政治体制安排的相关规定的“三违反”政改,致使中方果断采取措施 “另起炉灶”。彭定康先生对此只能叹息一声,在广大港人庆祝回归的欢呼声中悻悻而去。鉴于彭定康政改对香港顺利回归所带来的麻烦,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的鲁平曾以十分愤怒的口吻称之为千古罪人

香港回归已十六年有余,末代港督彭定康看来是没有从上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在日前接受《华尔街日报》访问时,又做了一回大嘴巴。他罔顾中国中央政府积极推动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基本事实,以极为不自重的身份公然对中国香港的政制评头论足,说“香港现时唯一缺乏的就是选举自己政府的权利,而这权利迟早都会有,任何人试图阻止这种趋势都只会‘白费力气’”。从其发表这番言论的时间看,是十分具有玩味的。有人认为,这是彭定康试图利用昔日的影响力,为在港亲英势力的遗老遗少打气而吹起的强攻政改的集结号,目的在于使其代理人能够掌握香港特区政权。结合香港的现时形势,看看彭定康讲话的内容,的确具有这样一层意味。只可惜彭定康先生不仅没有了当年的权威,没有了当年的资格,更没有了当年的机会。因为此时的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而不是你们的先前的殖民地,你对香港的所言所行只能是 “白费力气”。有鉴于此,我们奉劝彭定康先生,请自重!

最近的十个月来,香港的泛民主派出于对中央政府施压而就“占领中环”议题积极部署,意在摆脱《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政制发展所作出的明确规定而实现依据《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款来开展行政长官的普选。为此,各路泛民主派政治团体实现了集结,成立了真普联。该组织对来自香港社会遵守《基本法》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对外部势力以搅局为目的的声音欢呼雀跃。这不能不使人们对于泛民主派人士在3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发表“与中央对抗的人不能担任行政长官”的谈话后至少在口头上不得不说出的“我们也是爱国爱港”的言辞表示怀疑。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而《基本法》通常被港人俗称为香港的宪法,其实这种称谓是存在问题的。对于那些不具备法律知识的港人而言,将《基本法》视之为宪法是高度尊重《基本法》地位的表现,但对于泛民主派中的知识界人士而言,这种对《基本法》的称谓是存在着刻意否定中国宪法在香港的适用性,模糊香港地位的嫌疑的,原因十分简单,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单一制国家国家,而单一制国家是只有一部宪法的。在需要用《基本法》来说明香港具有某种自治权时,他们就假装对法律无知口吻说《基本法》是香港的宪法,而在香港普选问题上需要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情况下,却要摆脱《基本法》的规定。这是一种对法治的亵渎。对于香港这样一个法治社会而言,这应该是一种不能容忍的行为。

笔者观察到,对于彭定康这次接受《华尔街日报》访问所发表的谈话,香港的泛民主派人士虽然在内心里高度认同,却在行动上似乎并未像前几次对夏千福(美国驻港澳总领事)和施维尔(英国外交部次官)发表干预香港政改谈话时所作出的反应那么热烈而公开,这显然与彭定康过往与中方的不愉快历史和现实与港无任何关联的地位有关。中央政府在港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这也是基本的价值取向,而香港普选必须依法进行,这是基本原则。有鉴于此,作为外人的彭定康先生还是少说为好。

张定淮,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Author:本站 Time:2015-04-14 2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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