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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承办的“基本法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
11月26日,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基本法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出席此次研讨会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刘淑强、巡视员潘小达,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副司长张阔,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刘锦,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以及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的学者共30余人。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设在中国政法大学)致欢迎辞,他介绍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今年成立以来所开展的工作,阐述了港澳基本法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感谢各院校对秘书处工作的大力支持,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祝福联盟的明天更加美好。受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教授的委托,中心主任邹平学代表深圳大学致辞,介绍了举办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深圳大学的办学情况以及深大基本法研究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刘锦女士致辞表示,加强和深化港澳基本法的研究要自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基本遵循,介绍了教育部在推动和促进港澳台学生的培养和就业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对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联盟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想法和建议:第一,加强法学联盟的内涵发展;第二,加强基本法的研究;第三,加强人才培养;第四,加强校际、院际交流。

研讨环节,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通过视频形式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朱应平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郭天武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罗镇忠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定淮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程洁副教授、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叶正国研究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卢雯雯副研究员和戴颖欣助理教授先后作了专题发言,邹平学主任作了总结发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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