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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邹平学主任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5周年暨2017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2017年12月4日是国家第四个宪法日,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百仁基金、香港善德基金在特区政府和香港中联办支持下,在香港联合主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5周年暨2017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以让社会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 这是香港首次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官方活动。

座谈会于下午在香港君悦酒店举行,大会邀请了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先生、中联办副主任黄澜发作开幕致辞。4名来自香港和内地的专家学者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作重点发言。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林峰担任重点发言阶段的主持人,之后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会长、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作总结发言。出席人员包括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中央驻港机构及法律部门负责人、中资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香港青年代表等100多人。在港中央媒体及本港主要媒体悉数到场报道。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以《只有认真对待国家宪法,一国两制方能行稳致远》为题进行演讲。他指出,宪法作为全中国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因此宪法效力及于香港天经地义。宪法是“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得以有效实施的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宪法的效力如果不及于香港,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度也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邹平学指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出现一些挑战,源于有人不能正确认识国家宪法,不能正确处理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甚至故意排斥和否定宪法在香港的效力和权威,他认为对此问题不能回避,需要重视。他举例指出,有人不承认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排斥、抗拒内地,主张“本土”主义,近年有人更发起所谓“城邦”、“分离”、“自治”运动,乃至搞“五区公投”、“公民提名”、“公民抗命”,冲击驻港部队军营,最后更出现“占领”行动及“港独”,这些活动实际上违法违宪。

对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邹平学批评有人用各种借口反对,本质上也是源于否定、抗拒香港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法义务。有人钻此法律漏洞,公然鼓吹“港独”并支持“台独”,分裂国家,还以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邹平学指出,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本地应立法实施,在尚未完成本地立法的空窗期,有人公然侮辱国歌,觉得拿他们没有办法,在一些国际赛事等公众场合,还有人对国旗、国徽作出连外国人也看不过眼的侮辱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的行为,这反映出港人需要有国家宪法思维。

针对有人称宪法和基本法是平起平坐的法律,甚至企图用基本法架空宪法,制造两者对立,在解释基本法及政改问题上,不承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宪法地位,不接受人大的宪制权力,不接受人大决定的宪制作用。邹平学指出,上次政改方案没有得到通过,根本的原因就是香港社会缺乏对宪法的认同,如果大家都认同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承认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接受中央对政改的主导权及决定权,就不会有那么大的争论。他指出若要准确实施基本法,必须将其放在宪法框架下来全面把握和理解,而唯有认真对待国家宪法,才能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才能确保“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行稳致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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