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淮:变质的“真普选”诉求非常危险
2013-07-03
07:06:28|来源:大公网
斯诺登再次泄密证明,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这一“警告”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中央政府已经确凿无误地掌握了大量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证据后而做出的明确宣示。
香港一直是一个高度自由的社会,其包容度很高,各路人马以各种名义在此聚集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其中当然不乏对中国怀有敌意之人。“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使香港社会的自由特征得以延续。既定民主步伐的跨出使香港各路政治势力十分活跃。在香港这样一个高度自由的社会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正因为如此,《基本法》对香港政制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为落实两个“普选”做出了时间上的安排。
违法抗争与民为敌
香港也是一个法治社会,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连美国前特工斯诺登都对香港的法治有信心。法治社会,市民当然要守法。《基本法》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守法首当其冲的是要遵守《基本法》,这是一个基本道理。然而,在香港政制发展的问题上,香港就有一股很强的政治势力就是不想按《基本法》的规定行事。这股势力就是香港的“泛民派”,也就是人们通称的“反对派”。按照香港学者刘兆佳在所著的《回归十五年以来香港特区管治及新政权》一书中对“泛民派”的范围界定,这股势力“一般指那些不信任中国共产党、对‘一国两制’有怀疑,认同西方价值观、不接受《基本法》的特区政治制度、争取尽快实现西方式民主政治,并意图以香港为基地推动内地民主化的团体和人士”。
客观地看,“一国两制”对于这个界定范围内的大部分人士和团体的政治倾向是能够包容的,但对于“意图以香港为基地来改变大陆制度的做法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这不仅不符合“一国两制”精神,也是邓小平先生当年明确指出的不能容忍的行为。即便如此,如果这种“意图”只是停留在言论层面,中央政府还是可以包容。现在看来,反对势力中的极端派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中央能够包容的程度,其中就包括了与外部政治势力遥相呼应,与中央和特区政府势不两立的举动。
旨在对中央政府施压的“占领中环”运动设想出台后,美国驻港总领事杨苏棣迫不及待地公开表示支持。这是外部势力公开干预香港事务的最新例证。从去年维基解密所披露的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大量外交电文看,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对香港事务的干预是极其严重的。尤其是在对香港具有重大影响的政制发展问题和选举事务问题上,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几近扮演?为极端反对派操盘的角色。极端反对派在选举问题上的主张和策略如此一致,这不得不使人怀疑那些主张通过“占领中环”手段对中央和特区政府施压的团体和人士到底要表达何方的利益要求?
要挟中央毁港前途
香港特区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社会咨询程序尚未启动,理性表达不同意见的时机尚未到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想通过“占领中环”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所谓香港社会舆论(即中央政府不想在香港搞“真普选”),并摆出了一副誓与中央对着干的姿态,这是一种理性表达的方式吗?不是,这是一种迫胁行为。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举动。他们所应搞清楚的是香港是一个什么地方。如果将香港反对派争取所谓“真普选”的举动与外部政治势力蠢蠢欲动的情况联系起来看,争取“真普选”运动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果真如此,这就不是香港内部的政制发展之争了。对此,广大港人需要高度警惕。
挟外力自重太愚蠢
对于未来依据什么实现特首普选,这是所谓“真普选”诉求最为核心的一点。什么叫“真普选”?什么是“假普选”?区别两者的标准是啥?“占领中环”的设计者和支持者希望抛开现行宪制规定,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依据。在他们看来,按照《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规定来普选行政长官就是“假普选”;按照《公约》的相关条款所实现的普选就是“真普选”。依据这个逻辑,“占领中环”运动的发起者和支持者应该到伦敦去实现占领“唐宁街10号”,因为是英国统治者当年在将这个公约适用于香港时作出了相应保留,而中央政府只是在基本法中确认了这种保留而已。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也不是独立国家。基本法的法理依据是中国宪法。这是主权理论的合理延伸。如果不遵守基本法,无论是谁,都违反了法治精神。
在“一国两制”框架内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理性表达诉求是政治权利的体现,但如果是以非理性,甚至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尤其是挟外国势力自重,以对抗的姿态来要挟,那么其行为性质就发生质的变化。这一点请欲以“占领中环”手段表达“诉求”者牢记。
作者:张定淮 为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