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指导下,中心于2010年8月9日至13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港澳基本法理论研讨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张荣顺主任、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黄柳权司长、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王凤超副主任、两个特区从事基本法具体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以及两个基本法委员会的内地委员做专题讲座,就两个基本法主要条文的含义和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回归以来基本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国际人权公约在两个特区的实施、香港特区司法机关在特区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香港特区政制发展问题,以及“一国两制”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等问题做了全面深入地讲解和论述。研讨班最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同志做总结报告,高屋建瓴地介绍了当前基本法研究现状特别是研究方法,对当前国内基本法研究具有极强的指导性。
此次研讨班的成功举办,给全国从事基本法理论研究工作的同志提供了广阔的研究视角和研究素材,进一步加深了学者们对中央“一国两制”方针精神和两个基本法的认识,基本明确了两个基本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大家研究基本法和港澳问题指明了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地的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研讨班,其中正高级职称23人,副高级职称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