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内地与港澳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在深圳举办了“香港特首普选的法律问题探讨会”,深圳大学副校长兼中心主任黎军教授到会致辞,来自国务院港澳办港澳研究所蔡赤萌副所长、香港浸会大学的赵心树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的朱国斌副教授、香港树仁大学的李广丰博士、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的陈丽君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的朱孔武教授以及中心邹平学教授、张定淮教授、王千华教授、宋小庄教授和叶海波副教授等参加了会议。
黎军教授代表深圳大学、本中心和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我校为该中心的核心成员单位)对各位专家来到深圳大学参加此次探讨会表示热烈欢迎。
发言讨论环节,10位讲者作了发言,与会人员还就发言者的发言一一进行了热烈探讨。朱国斌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香港特首候选人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他对这些条件如何在法律上具体予以落实作了探讨。邹平学教授就香港特首选举中“公民提名”的主张发表了看法,对“公民提名”主张对法律明定的提名机制的冲击和否定进行了剖析。陈丽君教授发言的主题是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模式探讨,对香港各界在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的诸多共识进行了解读。赵心树教授就香港特首选举的观念问题,即特首如何处理中央与香港关系,加强港人和特首的链接进行了探讨,主张通过计分制选举来增强普选特首的认受性。朱孔武教授发言的主题是特首选举制度中的政党因素,对香港政党的非典型性和“爱国爱港”和“不与中央对抗”进行了解读。张定淮教授认为,中央在香港发展民主政治的决心坚定不移的,问题在于香港“泛民”不考虑实际,过于激进,采取威胁手段对中央施压。李广丰博士通过对香港“97回归”后行政长官选举及管治出现问题的分析,对2017年香港普选行政长官所面对问题的进行了探讨。宋小庄教授对如何选举出一个中间状态、为大多数人接受的行政长官进行了探讨,对如何通过强制性投票以使沉默的大多数出来投票和特区政府严格的选民登记审查制度发表了看法。王千华教授对香港行政长官选举的”公民推荐、机构提名”的主张进行了探讨,对推荐的门槛高低问题进行了分析。叶海波副教授对人们在行政长官选举的参选、当选、任命、履职诸环节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探讨,认为人们将一些属于后面环节的条件提前讨论了,将问题复杂化了。为加强讨论的针对性,每两位或三位学者作了主题发言之后,主持人即组织大家提出问题或就该主题发表看法,发言人再作出回应,讨论非常热烈。
讨论结束后,邹平学教授作了总结发言,认为对于普选,一是应该求同存异,没有争议的就不要再争论了,没有细化的可以再探讨乃至争论;二是在共识当中,信任很重要,很多问题包括误判其实就是信任不够;三是我们谈普选,制度建设任务还很重,许多制度需要完善,需要找到一个好的制度机制将中央的意志和香港的民意有效融合,将中央的权力和香港的自治权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