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与深圳大学签署委托研究协议,正式委托邹平学主持《香港普选的前置条件及影响普选的基本因素》之分课题《行政长官普选的前置条件及影响因素》的课题研究,经费6万元。
Previous:基本法第24条的定性研究
Next:邹平学获得深圳市社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