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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淮:「占中」是种「人民的无节制行为」

张定淮:「占中」是种「人民的无节制行为」

2014-10-01 13:44:47|

来源:大公网|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张定淮

在「领中环」事态发展到如此情况下,还以《「占领中环」是一种「人民的无节制行为」》为题写文章似乎没有必要,其实不然。因为「占中」主体——学生是否真的明白这个道理还不一定。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喊出的口号「公民抗命」可以看出。

「占中」主要组织者是香港高校中具有极端政治思维的教师。作为教师,其基本职责本应是传业授道,而不是用一种与香港情况完全不符的理论忽悠学生去上街闹事。也正是由于学生并没有真正明白「公民抗命」理论的真实内涵,才会听信组织者的鼓动,才会参加这种不具有正当性的违法的「占中」。

任何人作出任何一个重大行为都是基于其对这一行为具有正当性的认识。当「占中」组织者号称「占中」就是「公民抗命」,这实际上是企图给「占中」的违法性披上一层具有正当性的外衣。在人们对「公民抗命」真实内涵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其蛊惑性就得以显现。

笔者曾在本栏发表题为「剥下占中的理论外衣」一文。由于香港社会政治取向的多元性,可能未引起人们关注。再次提及此事,意在提醒学生,「占中」在性质上并不是「公民抗命」运动,而是一种「人民的无节制行为」,而这种「人民的无节制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理论上并不具有正当性。

根据学理,「公民抗命」具有正当性,有两个基本前提:其一是基于制度和法律具有「恶性」,公民抗命具有正当性;其二是基于制度和法律具有「良性」,而当局不能依据良性制度和法律办事,公民抗命也具有正当性。即使在西方的制度环境下,「公民在非常情况下未遵守良法」的行为也不能叫做公民不服从,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从不同角度观察香港社会,我们可以看到对香港社会特征的不同描述。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人们一定会说香港是一个法治成熟的社会。而这种对香港社会特征的描述所反映的是港人对于法治的高度尊重。也就是说,广大港人对于违法的行为是有自觉抵制的能力的。

基本法在香港是受到高度尊重的,它作为香港整个法制体系中具有宪制性法律文件的地位,是连不喜欢它的人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这点不必赘述。

香港的政治制度是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高度认同,当然也体现在对香港政治制度的高度认同上。显然,现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制和政治制度并不存在?什么「恶性」问题。笔者九月十二日曾在《南华早报》发表一篇文章,其中写了这样一段话:「在中国这样一个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通常是通过政治来调节的,考虑到香港是一个实行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域,中央以基本法作为准绳来处理与香港特区的关系,这是用法律来调节中央和特区关系的明显例证」。「如果连基本法都不认同(『占领中环』的理论前提就是基本法是『恶法』),这种关系恐怕只会向?政治调节的方向发展。」陈建民评论说,笔者「完全误解了这场公民抗命行动」。

他称「他并不认为基本法是『恶法』。」由此,我可以明确地讲,作为「占中」发起者的三人之一,他是绝对没有弄清「公民抗争」真实含义的。

本次围绕2017年政改,中央政府依据基本法提出了政改的基本框架,这难道是违法的吗?

再看看「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是怎么阐述「占中」理念的。他在2013315日《信报》发表的题为「公民抗命与民主真义」一文中,明确提出「占中」是要「挑战现行不公义的法律和制度」。415日,笔者有幸受邀参加了在城市大学惠卿剧场举办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研究论坛」。会上学者们就「占中」的理论问题展开了争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莫纪红教授对戴耀廷鼓吹「占中」做出了理论反驳,发问道:难道你从事宪法学研究的不知道公民抗命的正当性的前提吗?戴耀廷支支吾吾说,我不是研究宪法学的,我是研究宪政的。莫教授当即反驳道:「宪政不以宪法做依据,怎么搞宪政?」全场哄堂大笑(关于这段争论的实况,香港的做了实况转播)。显然,戴耀廷自己也没有弄清楚「公民抗命」的真实内涵。

有人可能认为,「占中」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你还在谈论理论问题,这未免有些可笑。其实不然。只有将「占中」的性质说清楚,才能做到名正言顺。「占中」的发起者不是说要搞民主宪政吗?在香港这样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法治社会,只有把道理讲清楚,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民主宪政的核心要义是做出两种限制:即在尊重基本人权基础上对当权者的限制,这种限制的必要性是建立在当政者有可能发生专断性行为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民主也可能演变成人民的无节制行为,民主滥用所带来的坏处甚至超过专制,因此对于人民的无节制行为也要加以限制。

显然,现在的「占中」行动是一种「人民的无节制行为」,而不是「公民抗命」,希望参加「占中」的学生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对于「占中」发起者,其性质就完全不同,不论他们是真的还是假的没有弄清「公民抗命」理论,以此作为鼓吹「占中」具有正当性的举动,就是一种犯法行为。他们利用学生的情感冲动造成了香港社会的混乱,对此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Author:本站 Time:2015-04-14 2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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