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学:“占中”必败的根本原因
上周,非法的“占中”运动终于被警方依法清场,持续七十多天的闹剧以失败告终。早在这场闹剧粉墨登场不久,有识之士就预测认为“占中”失败命运是必然的。为什么失败是必然?清场之后,坊间分析占领运动“兵败如山倒”的原因有三,包括“客观验证的失败”、“策略上的失误”、“道德上的崩坏”,这些说法或多或少有其道理,但究其根本,这场街头运动失败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占中”者的诉求和行为超出了高度自治权的范围,挑战了“一国两制”的底线。
“一国两制”的底线是什么?那就是“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与基础,没有单一制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统一和主权完整,“两制”就无从谈起。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也就没有所谓的“高度自治”。在香港实行“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制度,首要前提条件就是要坚持“一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塬则。在坚持“一个国家”前提下,中央代表统一的“一国”行使的国家管治权才是特区自治权的来源。
香港特区的政制既然是中央根据基本法所确定,则其发展直至实现普选目标也必须由中央主导和决定。因此,“占中”以反对“假普选”、“公民抗命”理论为噱头,以“公民提名”、“国际标准”来对抗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明确的提名委员会提名机制,妖魔化中央对政改的决定权,以瘫痪香港政经中心、损害香港和国家利益的非法“占领”行为迫使中央撤回人大“8.31”政改决定,这种赤裸裸地要挟特区政府和中央接受他们的所谓“真普选”方案,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普选的做法已经超出高度自治权的范围,其要害在于拒绝和反对中央依法主导和决定香港特区政制发展的宪制权力,其实质就是对抗和挑战代表主权和“一国”利益的中央权威,目的是夺取特区的管治权。
毫无疑问,失败的“占中”以香港社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明白无误地告诉善良的香港市民,此次政改之争不是什么要不要民主之争,不是什么“真普选”、“假普选”之争,而是否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法治轨道上实现普选和推进民主之争,是否承认和接受中央对政改具有主导权和决定权之争。这也再次证明,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是实现普选目标的必由之路。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